2019年12月4日 星期三

兒福聯盟買豪宅的評論~一個社工脫逃者的感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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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Yahoo論壇/單厚之】兒福聯盟置產風波—還賴功德一個公道了
有人問我認不認同這一篇文章,所以就寫了下面這一堆。



百分之八十認同吧~我也有捐錢給兒福過。
人民納稅給政府去做公共的事,稅金也拿來支付公務人員薪水,獎金;做公共建設、更新辦公室。大部分納稅人應該都認同,因為繳出去的錢可能與自己相關,或自己會用到。

非營利機構,主要去作公司政府無法作或不想做的事,既然不想做就代表只會花錢很難賺錢。EX:兒童保護救援、服務方案等。可營利項目很少。捐錢的人是否認同把他捐的錢提

供給機構的工作人員當薪資、年終獎金?更新辦公室?捐贈的人是一種愛心,希望可以捐給直接的服務對象;加上自己用不到這個服務,所以更加生氣。卻沒有想過,提供服務人

、機構本身也需要吃飯、也有生存權工作權、也不希望過癆加班。

我贊成兒福聯盟買新辦公室,如果非營利機構有能力找財源才能提供更好服務,買的起內湖是個好投資也是可接受。雖然600萬可支付20年,但20年後租金還是負債。~~不過兒福聯

盟需要有個好的公關來對大眾說明,我比較想知道集中同一個地點是否是好的方式(而不是北區有三個點對提供服務更好。)。另外一點,東西方對於愛心、助人的專業(社工員)這

種事的接受度不同。西方人也許沒有愛心,但錢捐出去就是相信你會做最好的運用,當然也認同社工的服務是專業也需要付費的。

至於作者把受捐者當乞丐、、等等言論,就是他個人的解讀了。不過社工就該加班、或薪水常被回捐等不合理要求,也是一個普遍社會認知與事實(因為捐贈者仍不同意自己的錢變

成社工的年終獎金)。

突然想到,有句話說:愛心不能當飯吃。~~捐錢的人希望被幫助的人有飯吃,只是剛好吃飽,不能讓你拿去吃大餐;非盈利機構認為捐助人的愛心不穩定不能當飯吃,因此為了長

久營運(包含穩定資金來源),當然有盈餘時就要買房才是長久之計。如果沒有強大的愛心與理想,誰要經營非營利工作,或去當社工,根本不會營利還要花錢去幫助弱勢的人。一

個社工如有商業頭腦,開發一個賺錢的行業。一個機構買下商辦再分租,是否有更多營餘可以助人呢?

有人把兒福聯盟與慈濟相比(我認為是不同);兒福收到的捐贈資金少、目前買的是第一棟、服務的內容也有其必要性、、。也許下次捐錢時可以想一想,不滿意下次換別

家就好了。

當然如果兒福可以找到企業捐款,像雲門一樣集中幾家企業,花幾億在淡水重蓋一個雲門基金會,就比較不會受到小額捐贈的大眾抗議。不過企業不會捐兒福,因為沒有宣傳效效

益。點燃愛心之火(中國信託)、麥當勞叔叔基金會、他們作了哪些服務?他們也本身營利,也接受捐助,他們有很多錢,為何不去接政府的委託案,去做真正需要幫助兒童的事(長期+急迫)。因為沒有宣傳效益,作起來不漂亮,不能在廣告說。

願意去做別人不想做的事的人已經很少,所以第一次買房,就相信他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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